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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知道浙江省,教育局的举报热线吗?
浙江省教育厅的办公室电话为:0571-88008999。
邮箱:bgs@zjedu.gov.cn。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
扩展资料
浙江省教育厅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负责高等**党的思想建设、**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省委、省政府处理高校中的突发事件,维护高校稳定。
(二)研究制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提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的意见,指导、协调并检查实施工作。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教育系统的审计工作。
(四)研究制订全省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的设置办法、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的省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五)统筹管理全省的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六)规划并指导全省各级各类**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七)主管全省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研究提出全省各级各类**编制标准实施方案;组织、指导教育系统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聘任工作;制订教育系统劳动工资、教师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统筹规划并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八)归口管理全省的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研究生层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高、中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制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九)管理、指导高等**的科学研究工作;指导高等**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指导高等**省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建设;负责全省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
(十)归口管理全省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工作,管理选派出国留学人员和来华教学、留学人员工作以及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及合作办学工作。
(十一)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二)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协调、监督和检查全省的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三)统筹规划学位工作,起草有关学位工作的文件,负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承办省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四)管理厅直属**和企事业单位,指导有关社团组织的工作,负责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十五)指导全省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和高校后勤社会化工作。
(十六)承办省科技教育**小组交办事项。
(十七)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海宁教育局招生办电话号码?
你可以直接在当地拨打114电话号码人工查询台询问就可获得海宁教育局招生办的电话号码,如果你是在外地的话,可在114前边加拨 海宁当地的电话区号,这样就可以直接拨通当地的电话号码人工查询台咨询你需要的电话号码了。
嘉兴市海宁市教育局电话
嘉兴市海宁市教育局电话:0573-87878060。
嘉兴市海宁市教育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二)负责全市教育的统筹规划,承担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调研、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以及全市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配合市委统战部做好**统战工作。
(四)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统相关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或配合查处**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并监督使用情况,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负责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负责落实国家和省、市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综合管理全市早期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等工作。
(七)负责落实国家和省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职业指导和评估工作,指导职业**专业设置。参与拟订中职**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继续教育体系建设。
(八)统筹指导全市**建设,负责审核**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制定**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指导**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十)负责全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师德师风建设。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参与**编制、岗位、工资等政策制定。
(十一)负责全市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参与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十四)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组织开展**发展评估。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建工作和市委关于建设“清廉海宁”的总体要求,履行对**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指导督促全市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全市教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数据资源共享.
进一步推进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坚持以群众视角设计教育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和便利化水平。强化教育督导职责,强化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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