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作为一个服过刑的人,可以随便改名字吗?
谢谢邀请。
“李天一作为一个服过刑的人”,如果要改名字,我觉得这样的“改名换姓”案例,应该由户籍所在地审核批示。
据我所知,犯罪嫌疑人逃避后,曾经有过“改名换姓”,甚至于变了“性别”,但还是没有躲过公安部门或公安民警的“法眼识别”,“回归自然”。
因此,我认为一个正常人的“改名换姓”是有法律法规的依据,一个服过刑的人的改名,更有着法律法规上的“严格要求”,应该是“谁办谁负责”,谁审批谁来表态。
李天一不仅改了名字,还改了年龄。按照时间算,李天一是在狱中改的名字。法律规定,在服刑期间是不允许改名字的。也就是说~李天一改名字和改年龄,都是违法操作的!有权有势有钱,真的啥事儿都能办!
一般服过刑的人想改名字难度很大,派出所户籍室原则上是不会受理的改名字,但是李天一不属于一般人。
姓名权是法律赋予一个人的基本权利,但是一般人很少更改姓名。为了管理方便,派出所户籍室为一个人更改姓名需要一个比较麻烦的申请审批流程,更不用说服过刑的人,不便于公安机关对有前科人员的管理,特别是重刑犯。
李天一之所以如此嚣张,小小年纪犯下重罪,与其优渥的家庭条件和其父母的娇惯纵容密不可分。虽然李双江夫妇可能通过此事会改变对李天一的管教方式,但是父母毕竟是父母。李天一服刑十年出狱后,李双江夫妇为了他今后的前途着想,给孩子更改姓名无可厚非,也是希望他能够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吧,毕竟李天一今年才二十多岁。
李天一自己已为当年的轻狂付出了代价,社会也应该给能够真正改过自新的年轻人一条出路,否则可能酿成更大的祸患,白宝山案就是例证。
推荐全世界十部恐怖片,你们想到了哪些呢?
1、【咒怨】
地区:日本
时间:2003年等
导演:清水崇等
主演:奥菜惠等
恐怖指数:10分
剧情指数:7分
冤魂索命类恐怖片巅峰之作、日本恐怖片巅峰之作
剧情:东京近郊一间屋被传是阴森鬼屋,说但凡拜访者进入,都会离奇毙命或神秘失踪。传说当年该屋的主人曾因突至的狂性大发斩死妻子,尔后自杀,其6岁的儿子从此失踪,至今下落不明,鬼屋自此怨气冲天,每一位到访者都会在瞬间被恐怖笼罩。
大学女生理佳(奥菜惠)因做义工无意间闯入该屋,在遍寻不着要照顾的老人后,她于无意间瞥见一个神秘诡异男孩,但转眼男孩又失踪。自此,诸多恐怖怪事开始接二连三在理佳身上发生,其身边的亲朋好友也一一受到牵连。
多条叙事线路打乱编制的经典恐怖作品。个人这部片子的恐怖程度在午夜凶铃之上。每次看到那女人满脸血爬下楼梯就觉得可怕。
有案底的人可以签证出国旅游?
你好,可以申请出国。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中心办理。
相关法律规定除了以下五类,其他的都可以申请出国:
1、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 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 、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 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 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对国家安定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但是请注意签证问题,如果是欧美发达国家的话(比如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等,包括日本)有案底的话原则上是可以办理签证的,但是概率就要比普通人要低了,拒签的概率非常大。如果是泰国,印尼这些东南亚国家,签证就非常容易了,签出的可行性相对要大很多了。当然,对于一些免签的国家,那就更加没问题了。
女孩和男孩深夜喝酒睡一起,第二天女孩报警 *** ,法院会怎么判?
你好,这种情况下认定 *** 罪,在法律上不是不可能,但是有点难。
我们来看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 *** 罪,在我国法律上是指违背妇女的意愿,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与其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需要有暴力、胁迫等手段并且女方有反抗才构成 *** 罪,但是,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没有暴力、胁迫女方也没有反抗,也可以构成 *** 罪。
这些特殊情形主要包括:女方失去性自主防卫能力的时候,比如女性未满14周岁、被麻醉、昏迷、精神病发作期间、醉酒等,此时与女方发生两性关系,哪怕女方是“自愿”的,也构成 *** 罪。
本案中,两个人睡在一起,如果发生了两性关系,假如女方处于醉酒状态或者符合前述另外几种特殊情形,则男方可能构成 *** 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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