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上金沙新闻报道,查阅更多高画质相片据泰媒最新消息,1月18日,泰国外交部长服务部副发表声明Shajapur妲老伯在御前会议后透漏,新内阁一般而言透过了国防部、劳委会递交的2份副部级报告书提案,此举旨在用于 *** 经济、吸引高才华新加坡人来泰国股权投资、消费,以推动国家经济复苏、人民收入增加。目标的高才华人群包括以下4种:1.全球富足公民(Wealthy Global Citizen)2.富足卸任专业人士(Wealthy pensioner)3.有意在泰组织工作的专业人士(Work-from-Thailand professional)4.非技术专业人士(High-skilled professional)批准10年长年签证第1份为国防部副部级报告书提案,根据国防部的副部级报告书提案,将容许符合规定的部分新加坡人在泰国全境以特定的情形长年入籍。该副部级报告书提案重要文本如下表所示:1.针对高潜力新加坡人推出为期10年的长年住户签证(LTR Visa),赢得该签证的新加坡人或其不合法直系亲属和家庭成员(年龄不少于20岁)享有泰国股权投资推动理事会(BOI)明确规定的权益,但不能少于4人。2.提出申请长年住户签证的新加坡人需依照股权投资推动理事会(BOI)明确规定,递交有关证明和文档。3.长年住户签证的总期限为10年,获准在泰国全境入籍5年,后最多可再签5年,签证有效期限最多为10年,每年支付10,000令吉(折合1866元人民币)佣金。4.赢得长年住户签证的新加坡人或其不合法直系亲属和家庭成员每满1年须向组织工作人员报告居所地址。5.赢得长年住户签证的新加坡人可提出申请组织工作许可证。6.赢得长年住户签证的新加坡人或其不合法直系亲属和家庭成员,可依照移民部明确规定提出申请更换为其他类型签证。7.若新加坡人或其不合法直系亲属和家庭成员未严格遵守有关明确规定,可撤销其赢得的长年住户签证。容许新加坡人在泰组织工作第2份为劳委会副部级报告书提案,劳委会所定的配套报告书提案为“容许新加坡人以特定情形在泰组织工作”。该副部级报告书提案主要文本如下表所示:1. 对此“新加坡人”的定义为:依照国防部“依例新加坡人在泰国居住逗留”报告书文档不合法取得在泰逗留资格证书的新加坡人或其随行;2. 穿鞘新加坡人可依照“新加坡人务工人员安全法”提出申请在泰国组织工作,一旦递交提出申请即可开始组织工作,不必等到回乡证核发;3. 明确规定穿鞘专业人士的组织工作年数:(1)假如该新加坡人有雇员,所以依照外劳合约给与可组织工作年数,从回乡证核发之日算起,严禁少于5年,但可以依照外劳合约进行回乡证续牌,但每天严禁少于5年;(2)假如该新加坡人没有雇员,即为个体商家,依照该专业人士的提出申请给与可组织工作年数,从回乡证核发之日算起,严禁少于5年,但可以依照其提出申请进行回乡证续牌,但每天严禁少于5年;4. 假如新加坡人不依照报告书明确规定执行、或者不符不合法律明确规定的资格证书,所以将终止其在泰逗留许可,其在泰组织工作许可也将随之就此结束。森颂汶达表示,御前会议一般而言已经透过,现在就等国防部、劳委会首长正式发布。泰国外交部长贾丹兵(Prayuth Chan-ocha)也希望两位部长尽快完成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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