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落地签可以网上办理吗?
可以,已经开通了包括中国在内的18个国家和地区。
泰国旅游局建议来自18个国家及地区的游客,可在线申请电子落地签证。
据泰媒20日报道,中国、中国台湾、不丹、保加利亚、塞浦路斯、埃塞俄比亚、斐济、格鲁吉亚、印度、哈萨克斯坦、马耳他、墨西哥、瑙鲁、巴布亚新几内亚、罗马尼亚、沙特 *** 、乌兹别克斯坦和瓦努阿图的国民,如果访问时间少于15天,均可免交2000泰铢的落地签证费用。
泰国旅游局现在邀请这些国家的公民使用新的在线电子签证申请和批准系统,该系统可以在andevisa.org或andevoa.vfsevisa.com上登录使用。
申请人需要完成一份在线表格,扫描并上传所需的文件,在网上支付相关费用,然后下载批准的签证,并在抵达素万那普、廊曼、普吉岛或清迈国际机场时将其交给移民官员。
尽管2020年4月30日之前泰国免收2000泰铢的落地签证费,但电子签证手续费属于额外的费用,仍需要支付,费用为600泰铢,正常处理时间为24~72小时。如果你需要加急在24小时之内出签,则费用为2500泰铢。
□ 主编 飞鸟 编辑 布朗 cony ﹡暹罗飞鸟(siambird)出品,未附授权图严禁转载!
可以。
前往泰国的落地签有两种办理方式:
1.免签证费,到泰国机场的时候排队办理,缺点:排队的人巨巨巨多
2.免签证费但需手续费110,出国前,提前在其电子签官网上申请,一般24小时内出签
【电子落地签申请TIPS】
申请网址
https://www.evisathailand.com
登录后,语言切换至中文界面,然后按步骤填写资料即可。
·填写完整泰国落地签申请表(需上传护照及机票和住宿证明)
·通过支付宝或信用卡缴费525铢(约合110元人民币)手续费!
·24小时内可通过邮件收到答复。
以上。关于签证,关注熊猫签证。
如何在网上提前申请泰国落地签证?
泰国旅游归来,告诉你个网上签证神器:1天出签,免排队,还省100块钱
泰国是一个适合度假、避寒的国家,海滨景色宜人,并且便宜。在国内,去 *** 、新疆旅游一圈往往人均花费在5000~10000,而泰国旅游四五千块钱就可以玩得酣畅淋漓。
有过泰国旅游经历的朋友,对于泰国的度假都难以忘怀,但同时也忘不了签证的一系列琐碎程序。
旅游旺季,去泰国签证往往需要排队3~4小时。
“虽然泰国对我国开放了落地签政策,但收取手续费后仍有可能被拒签;有时候申请电子签,24小时都不能收到相关邮件回复;某个别游客等待时间超过两天,却无法查询到任何签证办理的进程。”
有网友面对泰国的落地签政策,如此表态,“还没开始享受泰国度假之旅,自己就被签证问题搞得心力交瘁。”
泰国签证怎么办理?
一、办理泰国签证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办理:
(一)直接向泰国大使馆申请签证:
第一步:登陆泰国大使馆网站,下载签证申请表;
第二步:携带所需资料前往泰国大使馆进行办理;
签证所需资料:
1、 确认过的往返机票行程单;
2、 签证申请表;
3、 不少于1万/人的存款证明原件;
4、 在职证明/退休证明/自由职业证明;
第三步:出签自取。
(二)交由相关办理机构代为办理(以中青旅为例):
第一步、浏览旅行社网页了解办理所需资料,联系客服咨询办理疑问;
第二步、拍下宝贝并付款,并向客服索取韩国签证所需要的资料包;
签证所需资料:
1、 护照原件;2、 2张2寸白底照片;
第三步、把资料递送到旅行社,旅行社收齐资料后,经过初审,并尽快送至韩国大使;
想去泰国玩玩该怎么办签证?要注意什么?
想去泰国玩玩该怎么办签证?要注意什么?
首先办签证需要准备的:泰国是落地签,需要落地后填一张申请表,这个申请表你在网上搜一下会有的,还有带中文的,填起来很简单。要是不放心可以提前在国内打好,到了现场不会填的话找周围的国人帮忙填下也是没问题的。还需要带一张白底2寸照片,往返飞机票行程单,半年以上有效期本人护照及复印件。现金或者等值外币 20000泰铢(每人)40000泰铢(每户)。这个是落地后随机抽查的,不要存侥幸心理,一旦发现没带会被拒签的。如果是跟团游除了钱其他有旅行社帮你搞定了。现在泰国对我国还在免签期间,一直到明年的4月30日,所以落地签是不收费的。如果觉得填这个麻烦,也不想落地排长队的话还可以在强大的淘宝上找下有电子签证,大概价格是一百多。
本文来自“七秒鱼.”用户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泰行啦立场,本站不对文章中的任何观点负责,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只用于提供信息阅读,无任何商业用途。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文章、内容、图片、音频、视频)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1470280261#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维护您的正当权益。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taixingla.com/tgqz/508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