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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高新开发区隶属哪
1、属于青山湖区。态局
2、南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于1991年3月,1992年11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区。高新区地处南昌市城东,紧邻艾溪湖、瑶湖、青山湖以及赣江。区域面敬启积231平方公里,下辖昌东、麻丘两个镇和艾溪湖管理处,截止2012年,辖区人口50万,已开发产业区面积60平方公里。
3、高新区区内已完成道路、供水、供电、排水、排污、通讯、煤气管网及土地平整等七通一平,区内配套设施齐全,建有住宅小区、工业标准厂房、电信分局、变电亮闭如站和高水平的寄宿**,是江西省投资环境最好的工业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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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保障中心是什么单位
事业单位。根据查询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保障中心官方可知,该单位是事业单位。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保障中心,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宗旨和业务范围是“承担新型城镇化等相关的现场调查、数据分析、政策咨询、研究论证等技术歼搏支撑工作和技术咨询服务;负责新型城镇化相关工程吵搜建设项目的跟踪、协调等服务工作;面向社会提供相关公益服氏碰祥务”。
南昌经开区和高新区哪个好
南昌经开区好。产城融合是新型城市化发展的一个主导规划。有产业才有人口的集聚,才有住宅的需求;只有产业才能为城市提供持续的察搏税收,才能可持续发展。而城区在工业区之仿没孝中,也可以避免通勤时间的浪费,基础设施的重复浪费。南昌高新区就是南昌产城融合的典型。南昌有一个区域与高新区的定位非常类似,但产城融合的发展却不尽如人意,那就是南昌的经开区。南昌经开区高校聚集,制造产业集聚,临近一环线,有着地理和高校的天然备稿优势。东南面便是红谷滩,北面是赣江新区,如果按照理想的设想,这里应该会成为第二个高新区。但经过多年的发展,这里似乎并没有兑现自己的天赋。与高新区对比时,被网友戏称为“一个是沿海城市,一个是中西部城市”。所以,南昌经开区好。
南昌高新开发区与小蓝开发区比较
南昌高新开发区和小蓝开发区都位于南昌市境内,是南昌市重要的产业开发区块,两者在开发区面积、发展规划、产业集群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1.面积比较:南昌高新开发区的面积较大,为13.9平方公里,而小蓝开发区的面积较小,为3.26平方公里。
2.发展规划方面:南昌高新开发区规划建设的主要重点是智能制造、现代服务、新材料等方向;小蓝开发区的规划聚焦于智慧城市、智慧医疗、农业科技等首行方向。
3.产业集群:南昌高新开发区主要聚集服装服饰、新材料、智能制造、机械制造宏芹斗等行业;小蓝蔽磨开发区主要聚集互联网、物联网、智能汽车、智能家居、智慧医疗等产业。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和保障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和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高新区,是指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目的,经国务院科技主管部门批准,由南昌市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开发区。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高新区内的组织和个人。
高新区外的组织和个人在高新区内从事与本条例相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第四条 高新区盯衫应当逐步建设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基地、科技成果孵化和辐射基地、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和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第五条 高新区及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国家以及省、市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第六条 鼓励国内外的组织和个人在高新区投资或者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和研究开发机构,从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和咨询等活动。第七条 组织和个人在高新区投资的资产、收益等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占有或者实施其他侵害行为。第八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为组织和个人在高新区从事技术创新、创业活动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建设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第九条 高新区管理机构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享有市人民政府依法授予的管理权限,对高新区实行统一管理。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高新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配合高新区管理机构的工作。
工商、税务、公安、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在高新区设立派出机构或者派出人员。第二章 市场主体第十一条 组织和个人可以依法在高新区投资戚则耐,兴办企业。
在高新区设立企业,凡具备设立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直接核准登记,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经营范围不作限制,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前置审批事项的,依法办理。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任何行政机关和部门不得对高新技术企业设立前置审批事项或者对经营范围作限制性的规定。第十二条 鼓励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进入高新区:
(一)国内外高新技术企业;
(二)从事高新技术项目,或者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内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项目的企业:
(三)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企业;
(四)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其他企业。第十三条 禁止在高新区兴建污染环境以及其他有碍可持续发展的项目。第十四高春条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与境内组织或者个人在高新区兴办合资、合作的高新技术企业。
境外企业可以在高新区设立分支机构。第十五条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由企业向高新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高新区管理机构审核后,报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并发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高新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定期考核,经考核不符合国家规定认定的,报原批准机关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第十六条 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以分期出资。外商投资企业分期出资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第十七条 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占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可以由出资各方协商约定,但以国家资产出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办理。第十八条 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可以实行股份期权、利润分享、年薪制和技术、管理以及其他智力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制度。第十九条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在高新区兴办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服务中心以及其他形式的综合孵化器或者各类专业孵化器,为在孵企业提供创业服务。经认定的孵化器,可以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上款所称孵化器,是指为培育初创阶段小企业的成长,减少创业者风险而提供场地、仪器设备、资金、信息等服务的专门机构。第二十条 符合执业资格、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可以在高新区依法设立金融、保险、法律、审计、会计、技术交易、信息咨询、产权交易、人才交流等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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